近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调研过程中,对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大查办矿产资源开发中破坏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力度。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受巨额利润的诱惑和驱动,不顾群众安危,乱采滥挖、重采轻治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突出。有的粗放开采,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有的大量剥离山体植被和土层,诱发地质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和安全风险隐患;有的造成大面积地面塌陷,破坏耕地和建设用地;有的污染地表水,破坏地下水,矿区群众无水可喝、无水可用。这样一些问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极度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引发集体访、越级访和件的直接导火索。建议,一方面,尽快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区利益补偿制度和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另一方面,逐步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中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2、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市场中介组织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特别是注册会计师、资产评定估计、土地评估、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招投标代理等经济类市场中介组织,直接为市场交易活动提供具有公信力的程序性、技术性支持,承担着确保交易公平的重任。但在实践中,有的市场中介组织不讲诚信,一味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帮企业骗取工商营业执照或银行贷款,逃避税收,掩盖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一些市场中介组织在国企改制、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矿产储量评估、城市拆迁改造、企业上市、法院执行款物拍卖等过程中,搞假评估、假验资、假鉴定,给一些重大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活动出具了“合法的手续。有的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与法官保持不正当交往,把打官司变成“打关系”,侵害当事人利益,危害社会公平正义。一些市场中介组织“中介不中”,已经沦为“腐败中介”。对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种种问题,社会反映强烈,迫切要求予以治理和规范。建议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研究和工作力度,加大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和防治腐败力度。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不廉洁问题的监督和治理力度。一是收受财物特别是礼金的问题。近年来,在贵州省查处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均发现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问题,被调查对象均供述收受了大量礼金,这说明当前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的现象仍然没有正真获得有效遏制,而且空间还很大,建议逐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治理。二是规范职务消费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基层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负责同志,职务消费不规范、无节制,奢侈浪费现象非常严重,有些甚至把工作接待与个人消费、家庭消费搅在一起,将个人、家庭消费作为职务消费在单位报销。三是领导干部参与项目评审和学术科研活动收取高额报酬的问题。许多部门特别是发改、国土、建设、水利、农业等有项目(课题)审批权的部门,一些领导干部以专家身份参与项目(课题)审批和验收,从中收取项目评审费、咨询费、研究费,既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也影响项目(课题)评审的公正性,建议加强监管,严明纪律,予以规范。(据贵州省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