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来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748.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有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具体金额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便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提议授权公司CEO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授信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银行授信相关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或借款协议为准。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统筹安排融资事务,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在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的融资业务做担保;同时,公司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大媒体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业务发展,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大媒体流量采买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27,098.36万元(或等值外币),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等)。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企业来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做担保、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8,607.33万元(或等值外币),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公司做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8,491.03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如下:
注1: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2023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和大媒体流量采买业务涉及的相关担保额度预计,实际业务发生时,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更好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同时,大媒体根据业务量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信用额度支持,使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在一定额度和期限内的付款账期,无需全额预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效应,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对外做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更好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企业来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487.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发生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做担保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星辰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证券部。
(2)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9:0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易点天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2.对于可能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业务中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
(2)交易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3)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操作失误、系统等原因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带来损失。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风险为目的,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国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胡乾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长,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胡乾坤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乾坤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在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21年4月至今,在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胡乾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声明人胡乾坤先生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提名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乾坤先生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珠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更好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公司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本事项与公司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小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更好的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同时,大媒体根据业务量对公司及下属企业来提供信用额度支持,使公司及下属公司获得在一定额度和期限内的付款账期,无需全额预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率,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效应,提升公司业务竞争力,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对外做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本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同意提名胡乾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特长,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全体董事都同意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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