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新能源电动汽车产量同比增长1.2倍。相应地,充电设施报装的需求也随之提升。由于对有关政策的不了解,市民在报装过程常常发出灵魂拷问:为什么小区里报装充电桩一定要物业同意?为何需要交这么多材料?为什么投资要这么计算,钱这么多?对此,新快报记者做了全面的梳理。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与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及附件《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充电桩用电报装材料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类材料: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对于占用小区公共场所的项目(如小区停车场等),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物业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建设同意书。此外,充电桩用电报装允许代办,如代办,需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在广州充电桩用电报装材料更加简洁了,报装过程也十分方便,市民不需跑到线下营业厅,直接扫码下载“南网在线”APP或打开微信小程序“南方电网95598”就能在线办理充电桩用电报装业务。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逐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建议》(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要求,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结合自己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应积极努力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
配合业主或其委托单位办理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建设同意书;及时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的走向。
答:可提供经镇街及以上政府审核认定的具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文件。
答:1.若出租方为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可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车位使用权证明。
2.若出租方为个人:除车位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车位拥有者的同意及担保材料。
3.若出租方为房管部门:可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用房屋凭证》(租赁合同)、同意书。
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产权分界点是供用电双方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安全责任范围的分界点,计量装置(表计)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低压充电设施接入电网的外线工程(含表箱、表计)不收费(如图所示)。
答: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选址规划、建设、运维、安全管理相关规范指引的通知》(穗工信函〔2020〕260号),经营性公用和企业专用充电设施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投资建设主体应到项目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该文件还指出,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应承担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运行安全主体责任;自用充电设施产权人应承担自用充电设施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充电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应履行对充电设施的定期巡视、维护、检修等职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