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下载安全

军用级设备

老人使用的低慢小三轮和特殊行业用车不能用汽车替代

时间: 2024-07-04 21:41:56 |   作者: 军用级设备

详细介绍

  电动低慢小三轮按现行法规属于机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而且不给上牌照,这类车怎么纳入机动车管理?

  当前,公路交通工具大致上可以分为5类:自行车,电瓶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汽车。按现行法规,只有自行车和电瓶车不需要驾照,电动三轮,四轮车不管大小都是属于机动车类别。

  低速电动车发展到现在已经走过了十几个年头,但法规始终没有完善,到现在也没有出台一部关于低速电动车的详细法规。由于长期无法可依,市场乱象丛生,在社会要求治理的呼声下,经过长时间的政策摇摆,去年终于确定了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趋势,国家将出台《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将把低速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的发展轨道,以后电动四轮车就纳入汽车,三轮车归为摩托车,它们都属于机动车,而且明确规定非机动车性质的电动三四轮车不再单独出台标准。

  机动车发展模式虽能使低速电动车正规化合法化,但它的适应性却大幅度的降低。很多老年人对机动车化的低速电动车表示难以接受,因为他们受到年龄经济能力等等方面的限制无法考取驾照或购买使用汽车。

  低速电动车是跟着社会生产生活的发展而诞生的一个新的门类,如今,在快递园林、环卫市政、短途运输、交通巡逻,以及老年代步等等方面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

  从使用上看,用汽车替代特殊行业用车是不可能的。特殊行业用途有很大差别,而且这一些行业的使用特点并不是特别需要机动车那么高的速度和那么复杂的操控,低速和专业功能是他最重要的特征。如果要为这些特殊行业生产机动车,那无疑会造成标准体系的复杂化,因为为每一项特殊功能设计,机动车都要有相应的标准,这无疑增加了制造管理的难度。

  即使有可能制造完成这些特殊行业用的机动车,那无疑也会造成使用成本的增加。例如,快递行业如果都换成机动车送快递,快递费得上涨多少钱?

  另外,像这些快递环卫园林功能使用期间,并不是占用机动车道,而是大量的占用非机动车道和小胡同以及细小街区,他们全换成汽车,也必然造成使用上的不便和管理的难度,将这些车辆功能全部按汽车标准生产和管理是不现实的。

  如果把低速车全都归为汽车走机动车道,那么带来的现实将是机动车道的瘫痪,因为低速车走机动车道在交通流量已经很大的情况下,必然引发更严重的拥堵。

  最后的可能性是允许这一部分低速电动车仍按非机动车定性,可是如果这么操作,老年代步车为什么不能按非机动车定性呢?这样矛盾还是不好解决,无法兼顾政策的公平,因为汽车类产品同样不适应相当一部分弱势老年人,他们要的是真正低速的代步工具同样为非机动车。

  所以,纯低速老年代步和特殊行业用车全部换成汽车是不可能的,这个政策不考虑全面,根本满足不了社会实实在在的需求。

  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其中提到:“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早在2016年9月19日,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本市邮政寄递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北京市对快递电动三轮车实施“三统一”,但即便如此,、这类车辆至今没有突破法规瓶颈,交管部门仍不能上牌照,车辆仍然不能按《道交法》获得合法身份。

  很显然,这类纯低速电动车合法化前提必须《道交法》有规定,工信部出台标准,而这两项目前仍然空白,合法车辆就无从谈起。

  纯低速电动车发展到现阶段,最终要解决的还是车型定义的问题。这种车从出现那一天起就存在定性的难点,由于特殊行业用车功能特点和老年代步需求的特点,这种车就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车型,他不需要机动车那么高的速度,但某一些程度上,它又需要比非机动车体积大速度高,所以它是介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车型,可是,恰恰《道交法》没有给这种车型定义,法规只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定义,没有中间定义,这就造成了这种车无法合法化的难题。

  《道交法》没有根据实际进行修改,而低速电动车又急需治理,未解决当前乱象,最终作出向机动车方向发展的决策。

  只有机动车,没有非机动车的政策,对特殊行业和老年代步来说都是死局,因为只有机动车并不能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丰富的需求,一个不全面的政策必然不被社会所接受,反而可能会导致更大的矛盾,低速电动车发展乱象仍然难以治理。

  有人说,进入汽车化发展的目的是使低速电动车有规章可循,需要驾照,保险等才能上路行驶。可是,作为非机动车性质的低速车也可以一样用有驾照有保险来作为管理手段,只要通过管理就能解决的问题,为啥不去做而只采取封禁呢?

  我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地区各种条件差异很大,完全禁止非机动车性质的低速电动车合法化,这条路走不通,因为它不满足人民群众强烈的呼声。在两会上,已经有多次代表提案提出规范管理低速电动车的议案,但现在仍然没有进展。尊重民生需求,积极法规修改,强化管理措施,根据不一样的行业特点,尽快给予不同的法规认定才是解决之道。

  解决特殊行业合法车辆问题和解决纯低速老年代步车问题同类,都涉及到非机动车性质的低速电动车法规和标准制定问题,这是当前交通乱象的核心难点。

  尽快对《道交法》做修改,允许各地根据本地条件出台适合本地区道路特点的纯低速电动车管理政策,分时段、分路段、分道路条件、限制速度、驾驶使用门槛等等方面对纯低速电动车的使用作出详细管理规定。毫无疑问,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并使之落地,需要的是知难而上,勇于破局。

  到2024年1月1日起所有三四轮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了,下一步特殊行业和老年代步有什么合法合规的车可用,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

  在低速电动车全面迈入汽车化方向发展的时候,纯低速老年代步和特殊行业的实际的需求不会消亡,而老人使用的10公里速度的小电三轮和特殊行业用车也不能用汽车替代,这条路根本走不通。

  也许在新“微电”出台以后,老年人和特殊行业使用的纯低速电动车仍然没有法规,市场仍然在现有条件下保持存在状态,可这样能说治理低速电动车全面成功了吗?

  楚河汉界,国象高手,前车后马知进退。洞察民情,中肯评点,社会现象评论家。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