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音讯,近来,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售楼部发现的宣扬单页存在误导顾客和虚伪宣扬等问题,被永宁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处分。
据公告内容,在当事人售楼部发现的小区方位图宣扬单页,地图份额未依照实在份额制造,将江山阅小区至银川汽车站、南门广场、鼓楼、校园等地标的间隔显着缩短,且未在宣扬单页上进行补白阐明。在售楼部发现的印有“国企荆门城控国家城市群营建者”的宣扬单页,关于小区周边湿地面积宣扬内容“环绕5330亩水域面积,打造13640亩湿地”,数据来自于《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美丽河湖建造实施方案(2023-2024)的告诉》,其间七子连湖、银子湖均为在建造中项目,当事人未在宣扬单页中进行阐明;关于“银川高铁东站”(在规划中交通设施),也未进行标示。上述 2 个宣扬单页均是由当事人公司广告策划部分在 2024 年自行规划,托付第三方厂家印制。宣扬单页规划制造本钱为 0.8 元/张,印有小区方位图的宣扬单页共印制了 500 张,印有“国企荆门城控国家城市群营建者”的宣扬单页共印制了 8000 张,上述宣扬单页的总费用为 6800 元。
宁夏勇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构成了相关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罚款 8960 元。